就业保障协议书
甲方:西安工商管理专修学院
乙方: ( 级学生; 性别: ;学号: ;身份证号: )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培养合格的高技能职业人,依照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甲方对符合条件的乙方提供教育服务、并保障就业,双方自愿履行如下协议条款:
- 甲方按教委有关要求录取符合甲方当年度《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入学条件的乙方。
- 甲方负责按“学历教育+实战技能+职业素养”的培养模式和已定的教学计划对乙方进行教育,并严格管理学生的在校学习和生活,以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 乙方在甲方经过不低于四年的全日制学习完成本科层次的学历教育,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获得国家认可的本科层次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者,乙方参加甲方的一年制就业速成班学习,通过相应课程的考试或考核、获得甲方颁发的职业技能专修证书。
- 乙方选择并参加了相应学制内甲方安排的全部实战技能培训课程,通过相应考核鉴定、获得至少一种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岗位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 乙方在甲方上学期间,应参加甲方规定的职业素养修炼、各项素质训练、社会实践、企业实习活动等,经考核后各项成绩合格。
- 乙方在每学年入学时能按时交清甲方规定的学费、培训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各项规定费用,不拖欠应交的各项学杂费用。
- 乙方在上学期间,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课、完成作业良好,迟到、旷课、缺勤的次数不超过甲方制度规定的限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或虽受处分但在毕业前因改正良好处分被撤销。
- 乙方应身体健康、无影响就业的疾病。
- 乙方符合以上三至八款条件,则称为甲方的合格毕业生,甲方颁发给乙方就业保障证。
- 甲方承诺对持有甲方颁发的就业保障证的乙方在毕业后保证就业分配,并跟踪服务一年;在乙方毕业后一年内,属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辞退乙方时,乙方可持正常被辞退证明向甲方申请重新分配工作,甲方对乙方经过免费再培训再教育,重新安置其就业。
- 如果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乙方在毕业后一年内甲方未能进行一次安置就业,若乙方家长提出退费要求,甲方有义务向乙方退赔80%的已交学费。对于如下情况,甲方不再保障乙方就业、不再提供跟踪服务和履行退费义务:a、乙方不接受甲方的就业指导和就业安置,在毕业前半年未向甲方提交就业安置申请书,未办理就业安置手续,不服从甲方的就业安置;b、甲方已安置其就业但乙方违约或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处分、开除;c、乙方对工作挑剔而主动辞职;d、乙方自身健康原因影响就业。
- 对于未获得甲方颁发的就业保障证的乙方,甲方可为其推荐就业,但不保障就业安置等服务。
- 甲方可在安置就业的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为乙方办理档案管理、人事关系托管等手续。在安置就业过程中按有关部门规定收取的手续费和实际发生的交通住宿差旅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 对于思想品德好,在校表现积极,各科成绩优秀或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乙方,甲方将按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推荐到有合作关系的名牌大学继续深造、考取和攻读硕士研究生。
-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信誉和法律的双重效力。
甲 方: 乙 方: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